《中华人民共和国著述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述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现予颁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述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凭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述权法〉的决定》第一次建改 凭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述权法〉的决定》第二次建改)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著述权
第一节 著述权人及其权势
第二节 著述权归属
第三节 权势的;て
第四节 权势的限度
第三章 著述权许可使用和让渡合同
第四章 出版、表演、灌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节 灌音录像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 司法责任和法律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の难А⒁帐鹾涂蒲恼伦髡叩闹鋈,以及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利,激励有益于社会主义心灵文化、物质文化建设的文章的创作和传布,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华,凭据宪法造订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章,不论是否颁发,遵循本法享有著述权。
表国人、无国籍人的文章凭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时时居住地国同中国签定的和谈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协议享有的著述权,受本法;。
表国人、无国籍人的文章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遵循本法享有著述权。
未与中国签定和谈或者共同参与国际协议的国度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文章初次在中国参与的国际协议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文章,蕴含以下列大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文章:
。ㄒ唬┪淖治恼;
。ǘ)口述文章;
。ㄈ┮衾帧⑾肪纭⑶铡⑻琛⒃蛹家帐跷恼;
。ㄋ模┟朗酢⒐怪文章;
。ㄎ澹┥阌拔恼;
。┑缬拔恼潞鸵岳嗨粕阍斓缬暗牟街璐醋鞯奈恼;
。ㄆ撸┕こ躺杓仆肌⒉飞杓仆肌⒌赝肌⑹疽馔嫉韧夹挝恼潞湍P臀恼;
。ò耍┩扑慊砑;
。ň牛┧痉ā⑿姓律例划定的其他文章。
第四条 著述权人行使著述权,不得违反宪法和司法,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国度对文章的出版、传布依法进行监督治理。
第五条 本法不合用于:
。ㄒ唬┧痉ā⒙衫,国度机关的决定、决定、号令和其他拥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刚正式译文;
。ǘ)时事新闻;
。ㄈ├ā⑼ㄓ檬怼⑼ㄓ帽砀窈凸。
第六条 大多文学艺术文章的著述权;しㄗ佑晒裨毫硇谢。
第七条 国务院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述权治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的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述权治理工作。
第八条 著述权人和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能够授权著述权集体治理组织行使著述权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著述权集体治理组织被授权后,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为著述权人和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主张权势,并能够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述权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述权集体治理组织长短投机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势使命、著述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治理蹬咨国务院另行划定。
第二章 著述权
第一节 著述权人及其权势
第九条 著述权人蕴含:
。ㄒ唬┳髡;
。ǘ)其他遵循本法享有著述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著述权蕴含下列人身权和财富权:
。ㄒ唬┌浞⑷,即决定文章是否公之于多的权势;
。ǘ)署名权,即批注作者身份,在文章上署名的权势;
。ㄈ┡娜,即批改或者授权他人批改文章的权势;
。ㄋ模┍;の恼缕肴,即;の恼虏皇芮狻⒋鄹牡娜ㄊ;
。ㄎ澹└丛烊,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灌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文章造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势;
。┛腥,即以销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家提供文章的原件或者复造件的权势;
。ㄆ撸┏鲎馊,即有偿许可他人一时使用电影文章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推算机软件的权势,推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重要标的的之表;
。ò耍┱估廊,即公开陈列美术文章、摄影文章的原件或者复造件的权势;
。ň牛┍硌萑,即公开表演文章,以及用各类伎俩公开广播文章的表演的权势;
。ㄊ┓庞橙,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等的权势;
。ㄊ唬┕悴ト,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布文章,以有线传布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祖传布广播的文章,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祖传布广播的文章的权势;
。ㄊ)信息网络传布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家提供文章,使公家能够在其幼我选定的功夫和地址获得文章的权势;
。ㄊ┥阍烊,即以摄造电影或者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将文章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势;
。ㄊ模└谋嗳,即扭转文章,创作出拥有独创性的新文章的权势;
。ㄊ澹┓肴,即将文章从一种说话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说话文字的权势;
。ㄊ┗惚嗳,即将文章或者文章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文章的权势;
。ㄊ撸└玫庇芍鋈ㄈ讼碛械钠渌ㄊ。
著述权人能够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并遵循约定或者本法有关划定获得报答。
著述权人能够全数或者部门让渡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并遵循约定或者本法有关划定获得报答。
第二节 著述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述权属于作者,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创作文章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文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文章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解、整顿已有文章而产生的文章,其著述权由改编、翻译、注解、整顿人享有,但行使著述权时不得加害原文章的著述权。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文章,著述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文章能够宰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门能够单独享有著述权,但行使著述权时不得加害合作文章整体的著述权。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文章、文章的片段或者不组成文章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文章,为汇编文章,其著述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述权时,不得加害原文章的著述权。
第十五条 电影文章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的著述权由造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依照与造片者签定的合同获得报答。
电影文章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中的剧本、音乐等能够单独使用的文章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述权。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实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工作所创作的文章是职务文章,除本条第二款的划定以表,著述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领域内优先使用。文章实现两年内,未经单元赞成,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元使用的一样方式使用该文章。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职务文章,作者享有署名权,著述权的其他权势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赐与作者嘉奖:
。ㄒ唬┲匾抢梅ㄈ嘶蛘咂渌橹奈镏始际跚疤岽醋,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推算机软件等职务文章;
。ǘ)司法、行政律例划定或者合同约定著述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文章。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文章,著述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述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文章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文章著述权的转移,但美术文章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述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殒命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在本律例定的;て谀,遵循继承法的划定转移。
著述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调换、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在本律例定的;て谀,由接受其权势使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接受其权势使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度享有。
第三节 权势的;て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批改权、;の恼缕肴ǖ谋;て诓皇芟薅。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文章,其颁发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的;て谖髡咂缴捌溟婷笪迨,截止于作者殒命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是是合作文章,截止于最后殒命的作者殒命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章、著述权(署名权之表)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文章,其颁发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的;て谖迨,截止于文章初次颁发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文章自创作实现后五十年内未颁发的,本法不再;。
电影文章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摄影文章,其颁发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的;て谖迨,截止于文章初次颁发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文章自创作实现后五十年内未颁发的,本法不再;。
第四节 权势的限度
第二十二条 鄙人列情况下使用文章,能够不经著述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答,但该当指明作者姓名、文章名称,并且不得加害著述权人遵循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势:
。ㄒ唬┪孜医ā⒆暄谢蛘呒,使用他人已经颁发的文章;
。ǘ)为介绍、评论某一文章或者注明某一问题,在文章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颁发的文章;
。ㄈ┪肥笔滦挛,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成预防线再现或者引用已经颁发的文章;
。ㄋ模┍ㄖ健⑵诳⒐悴サ缣ā⒌缡犹ǖ让教宓窃鼗蛘卟シ牌渌ㄖ健⑵诳⒐悴サ缣ā⒌缡犹ǖ让教逡丫浞⒌墓赜谡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申明不许登载、播放的之表;
。ㄎ澹┍ㄖ健⑵诳⒐悴サ缣ā⒌缡犹ǖ让教宓窃鼗蛘卟シ旁诠彝旁采习浞⒌慕不,但作者申明不许登载、播放的之表;
。┪=蔡媒彩诨蛘呖蒲ё暄,翻译或者少量复造已经颁发的文章,供讲授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刊行;
。ㄆ撸┕然匚葱泄裨诤侠砹煊蚰谑褂靡丫浞⒌奈恼;
。ò耍┩际楣荨⒌蛋腹荨⒘粝牍荨⒉┪锕荨⒚朗豕莸任铝谢蛘弑A舭姹镜谋匾,复造本馆珍藏的文章;
。ň牛┟夥驯硌菀丫浞⒌奈恼,该表演未向公家收取用度,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答;
。ㄊ┒陨柚没蛘叱铝性谑冶砉渤∷囊帐跷恼陆辛倌 ⒒婊⑸阌啊⒙枷;
。ㄊ唬┙泄瘛⒎ㄈ嘶蛘咂渌橹丫浞⒌囊院核祷拔淖执醋鞯奈恼路氤缮偈褡逅祷拔淖治恼略诠诔霭婵;
。ㄊ)将已经颁发的文章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划定合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灌音录像造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势的限度。
第二十三条 为执行九年造使命教育和国度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申明不许使用的表,能够不经著述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颁发的文章片段或者短幼的文字文章、音乐文章或者单幅的美术文章、摄影文章,但该当依照划定支付报答,指明作者姓名、文章名称,并且不得加害著述权人遵循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势。
前款划定合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灌音录像造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势的限度。
第三章 著述权许可使用和让渡合同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文章该当同著述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律例定能够不经许可的之表。
许可使用合同蕴含下列重要内容:
。ㄒ唬┬砜墒褂玫娜ㄊ浦掷;
。ǘ)许可使用的权势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ㄈ┬砜墒褂玫牡赜蛄煊颉⑵诩;
。ㄋ模└冻瓿叨群头ㄗ;
。ㄎ澹┪ピ荚鹑;
。┧揭晕匾级ǖ钠渌谌。
第二十五条 让渡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划定的权势,该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势让渡合同蕴含下列重要内容:
。ㄒ唬┪恼碌拿;
。ǘ)让渡的权势种类、地域领域;
。ㄈ┤枚杉劢;
。ㄋ模┙桓度枚杉劢鸬娜掌诤头绞;
。ㄎ澹┪ピ荚鹑;
。┧揭晕匾级ǖ钠渌谌。
第二十六条 以著述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让渡合同中著述权人未明确许可、让渡的权势,未经著述权人赞成,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二十八条 使用文章的付酬尺度能够由当事人约定,也能够依照国务院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造订的付酬尺度支付报答。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国务院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造订的付酬尺度支付报答。
第二十九条 出版者、表演者、灌音录像造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遵循本法有关划定使用他人文章的,不得加害作者的署名权、批改权、;の恼缕肴ê突竦帽ù鸬娜ㄊ。
第四章 出版、表演、灌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条 图书出版者出疆域书该当和著述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答。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述权人交支出版的文章,依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司法;,他人不得出版该文章。
第三十二条 著述权人该当依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文章。图书出版者该当依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疆域书。
图书出版者不依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该当遵循本法第五十四条 的划定承担民事责任。
图书出版者沉印、再版文章的,该当通知著述权人,并支付报答。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回绝沉印、再版的,著述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十三条 著述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登载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登载的,能够将统一文章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还有约定的之表。
文章登载后,除著述权人申明不得转载、摘编的表,其他报刊能够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登载,但该当依照划定向著述权人支付报答。
第三十四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能够对文章批改、删节。
报社、期刊社能够对文章作文字性批改、删节。对内容的批改,该当经作者许可。
第三十五条 出版改编、翻译、注解、整顿、汇编已有文章而产生的文章,该当获得改编、翻译、注解、整顿、汇编文章的著述权人和原文章的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第三十六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不容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划定的权势的;て谖,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初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第二节 表演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文章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元)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使用改编、翻译、注解、整顿已有文章而产生的文章进行演出,该当获得改编、翻译、注解、整顿文章的著述权人和原文章的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势:
。ㄒ唬┡⒈硌菡呱矸;
。ǘ);け硌菪蜗蟛皇芮;
。ㄈ┬砜伤舜酉殖≈辈ズ凸推湎殖”硌,并获得报答;
。ㄋ模┬砜伤斯嘁袈枷,并获得报答;
。ㄎ澹┬砜伤烁丛臁⒖新加衅浔硌莸墓嘁袈枷裰破,并获得报答;
。┬砜伤送ü畔⑼缦蚬娲计浔硌,并获得报答。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划定的方式使用文章,还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第三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划定的权势的;て诓皇芟薅。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划定的权势的;て谖迨,截止于该表演产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第三节 灌音录像
第四十条 灌音录像造作者使用他人文章造作灌音录像制品,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灌音录像造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解、整顿已有文章而产生的文章,该当获得改编、翻译、注解、整顿文章的著述权人和原文章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灌音造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造为灌音制品的音乐文章造作灌音制品,能够不经著述权人许可,但该当依照划定支付报答;著述权人申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条 灌音录像造作者造作灌音录像制品,该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答。
第四十二条 灌音录像造作者对其造作的灌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造、发杏注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并获得报答的权势;权势的;て谖迨,截止于该制品初次造作实现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造、发杏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灌音录像制品,还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答。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颁发的文章,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颁发的文章,能够不经著述权人许可,但该当支付报答。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灌音制品,能够不经著述权人许可,但该当支付报答。当事人还有约定的之表。具体法子由国务院划定。
第四十五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不容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ㄒ唬┙洳シ诺墓悴ァ⒌缡幼;
。ǘ)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造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造音像载体。
前款划定的权势的;て谖迨,截止于该广播、电视初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第四十六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文章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创作的文章、录像制品,该当获得造片者或者录像造作者许可,并支付报答;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该当获得著述权人许可,并支付报答。
第五章 司法责任和法律措施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该当凭据情况,承担终场侵害、解除影响、赔礼路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ㄒ唬┪淳鋈ㄈ诵砜,颁发其文章的;
。ǘ)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文章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文章颁发的;
。ㄈ┟挥胁斡氪醋,为谋取幼我名利,在他人文章上署名的;
。ㄋ模┣狻⒋鄹乃宋恼碌;
。ㄎ澹┴馇运宋恼碌;
。┪淳鋈ㄈ诵砜,以展览、摄造电影和以类似摄造电影的步骤使用文章,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文章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ㄆ撸┦褂盟宋恼,该当支付报答而未支付的;
。ò耍┪淳缬拔恼潞鸵岳嗨粕阍斓缬暗牟街璐醋鞯奈恼隆⑼扑慊砑、灌音录像制品的著述权人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许可,出租其文章或者灌音录像制品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ň牛┪淳霭嬲咝砜,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ㄊ┪淳硌菡咝砜,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造其表演的;
。ㄊ唬┢渌雍χ鋈ㄒ约坝胫鋈ㄓ泄氐娜ɡ男形。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该当凭据情况,承担终场侵害、解除影响、赔礼路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侵害公共利益的,能够由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责令终场侵权行为,充公违法所得,充公、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情节严沉的,著述权行政治理部门还能够充公重要用于造作侵权复制品的资料、工具、设备等;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ㄒ唬┪淳鋈ㄈ诵砜,复造、发杏注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文章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ǘ)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ㄈ┪淳硌菡咝砜,复造、刊行录有其表演的灌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表演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ㄋ模┪淳嘁袈枷裨熳髡咝砜,复造、发杏注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祖传布其造作的灌音录像制品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ㄎ澹┪淳砜,播放或者复造广播、电视的,本法还有划定的之表;
。┪淳鋈ㄈ嘶蛘哂胫鋈ㄓ泄氐娜ㄊ迫诵砜,有意避开或者粉碎权势报答其文章、灌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ぶ鋈ɑ蛘哂胫鋈ㄓ泄氐娜ㄊ频募际醮胧┑,司法、行政律例还有划定的之表;
。ㄆ撸┪淳鋈ㄈ嘶蛘哂胫鋈ㄓ泄氐娜ㄊ迫诵砜,有意删除或者扭转文章、灌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势治理电子信息的,司法、行政律例还有划定的之表;
。ò耍┰熳鳌⑾奂倜八耸鹈奈恼碌。
第四十九条 加害著述权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的,侵权人该当依照权势人的现实损失赐与赔偿;现实损失难以推算的,能够依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赐与赔偿。赔偿数额还该当蕴含权势报答造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势人的现实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凭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赐与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 著述权人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在执行或者即将执行加害其权势的行为,如不实时造止将会使其合法权利受到难以添补的侵害的,能够在告状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终场有关行为和财富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置前款申请,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划定。
第五十一条 为造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来难以获得的情况下,著述权人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人能够在告状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幼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该当立即起头执行。
人民法院能够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告状的,人民法院该当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加害著述权或者与著述权有关的权势的,能够充公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造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造作有